曹榮綁架強迫婦女賣淫
2006年4月,曹榮及其情婦劉艷,以非法經營“靚之影”洗頭房為幌子,在十里店保安堡租用專用房屋作為強迫婦女賣淫的窩點,并租用面包車運送嫖娼人員和被強迫賣淫的受害人,同時還糾集和唆使其兄弟和手下攜帶管制刀具,先后從白銀、永靖、榆中、城關、安寧等地,誘騙、綁架、挾持18名年輕女子至“靚之影”洗頭房。曹榮安排其弟曹武,團伙成員孫祝福、張樹明、朱宗奎等人為專門看管人員,朱斌專門負責接送,其他嫌疑人員協(xié)助控制受害人,受害人被控制時間最長的達兩個多月之久,被強迫賣淫達80次之多。曹榮與其情婦劉艷對受害人進行暴力威脅或哄騙,迫使受害人任其擺布,強迫其賣淫。其中2名受害人魏某、陳某迫于曹榮等人的淫威,由起初的受害人轉變?yōu)榉缸锵右扇耍瑤椭麄冋T騙、挾持他人強迫賣淫。曹榮一伙共交代搶劫、盜竊、強奸、傷害、強迫婦女賣淫等案件達20起之多。
夜間尾隨搶劫單身女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朱志祖、薛宏云、朱延琪、管旗仁等20余人,自2006年6月結識后,相互勾結組成團伙,他們在蘭州市城關區(qū)、七里河區(qū)、西固區(qū)的繁華地帶,以夜間出入娛樂場所或在路上行走的單身女性為目標,采取乘車尾隨其后,在目標所乘車輛等待紅燈時趁其不備強行上車,或將路邊行走的目標強行劫持到出租車上拉往安寧區(qū)、七里河區(qū)、西固區(qū)的偏僻地帶,實施搶劫作案35起,其中多名受害人被強奸、輪奸。
惡徒連孕婦也不放過
今年8月27日晚,犯罪嫌疑人朱志祖等3人,在城關區(qū)甘南路某酒吧門口,跟蹤受害人楊某乘坐的出租車至甘南路什字遇到紅燈時,沖上楊某所乘坐的出租車,以楊某得罪了某某人為由,將其挾持至安寧區(qū)桃海市場一私人旅社內,暴力毆打后,搶劫價值2700元手機一部并進行強奸。事后,朱志祖等人又將楊某以1000元賣至曹榮經營的“靚之影”洗頭房。到洗頭房后,在楊某說明自己懷孕的情況下,曹榮等人還以暴力手段強迫其賣淫,其間曹榮、曹武、孫祝福、朱斌、劉海剛等多次將楊某強奸,致使受害人楊某下身嚴重受傷,已泯滅人性的曹榮等人只是將其送到小診所輸液后,繼續(xù)強迫其賣淫。直至10月8日,楊某被警方解救出來時,她已被強逼向近80人提供了性服務。
以滅門威脅受害女子
曹榮洗發(fā)屋中的賣淫婦女一方面是自己主動尋找,另一方面由朱志祖以低價提供。為了達到其盈利的目的,他們強迫客人接受性服務,如有不從便進行毆打。對于被挾持的受害人,他們派專人嚴密看管,受害人根本無法脫身,就連上廁所也有專人跟隨,嚴禁受害人與嫖宿者進行談話交流甚至報警,如被發(fā)現(xiàn),便以滅門和暴力進行威脅,有的被打得遍體鱗傷后還強迫賣淫。今年國慶節(jié)的晚上,曹榮、曹武等4人開車到永靖縣劉家峽,將張某、郭某挾持至安寧區(qū),搶劫兩人現(xiàn)金240元、銀行卡兩張(上有900余元現(xiàn)金被支。┖螅ㄟ^實施暴力威脅,強迫張、郭二人在曹榮非法經營的靚之影洗頭房賣淫,獲取非法所得。其間二人均被曹榮、曹武等4人輪奸,一星期內,二人被威逼賣淫,為曹盈利3000余元。
女子險被逼進黃河
今年8月25日,犯罪嫌疑人朱志祖等3人,在靜寧路附近尾隨跟蹤,將準備回家的某酒吧的女演員施某,強行塞進出租車,先后拉至安寧區(qū)的兩個洗頭房“出售”,均沒能“成交”。隨后,3名嫌疑人將施某拉至安寧堡一偏僻菜地的簡陋房間內,用皮帶抽打施某,并搶劫了施某的200元現(xiàn)金和一張銀行卡。隨后,又將施某帶到安寧一私人旅社進行輪奸。次日中午12時,嫌疑人將施某帶到安寧黃河大橋下,施某央求放過自己,然而,窮兇極惡的歹徒們卻說:“要走就從黃河里走過去!睙o奈之下,施某徑直走入黃河,誰知犯罪嫌疑人惱羞成怒地又將她從河中拽出后一番暴打,并提出只要施某能拿出2000元錢就放人。施某便與其姐姐進行聯(lián)系,最后,朱志祖等3人確定2000元已打入銀行卡后,才將施某放走。
強逼客人接受性服務
2006年10月8日晚,受害人張某與其朋友酒后來到了“靚之影”洗頭房,洗完頭張某二人準備離開時,曹榮的情婦劉艷開始極力向他們推薦特殊服務。張某二人拒絕后,劉艷便破口大罵張某是窮光蛋,隨即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隨后,她走出了洗頭房,不一會她就帶著曹榮、曹武等5人手持木棒、砍刀沖進洗頭房,將卷閘門拉下后對張某劈頭蓋臉就是一頓暴打,一根木棍竟被打成了三截。
金色盾牌熱血鑄就
歷時近半年的偵破,曹榮、朱志祖惡勢力犯罪集團徹底覆滅了,此次過程中在參戰(zhàn)民警的身上發(fā)生了許多感人的事情,開發(fā)區(qū)刑警中隊的周建業(yè),已經是50多歲的人了,在這次偵破案件當中和年輕人一起東奔西跑,蹲點守候,一直到案件成功告破后,他的腿已經浮腫得不成樣子。安寧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王長萬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我為有這樣的同事而感到自豪和驕傲!
本報記者 劉志廣
特約記者 魏存武
《蘭州晨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