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3日,天水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組織召開《天水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論證會。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曉琴出席會議并講話,麥積區(qū)和市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
制定《天水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是《天水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度立法計劃》項目。2021年6月23日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六十二次主任會議通過《條例(草案)》,6月30日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第一次審議,7月5日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六十三次主任會議通過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修改形成的《條例(草案建議修改稿)》,7月6日將《條例(草案建議修改稿)》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建議。

會議重點圍繞《條例(草案建議修改稿)》中禁止性行為、法律責任、處罰幅度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行政執(zhí)法部門是否應當明確等問題進行論證,提出了具體修改意見建議。

會議強調(diào),開展促進文明行為立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重大決策部署的具體體現(xiàn),是順應新時代精神文明建設法治化的客觀要求,是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提升全市文明程度的客觀需要。要充分認識制定《條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主動參與立法工作。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則,力求《條例》突出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切實提高立法質(zhì)量。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要認真梳理匯總、分析研究會議上提出的意見建議,合理吸收采納,凝聚各方智慧,進一步修改完善《條例(草案)》。
(天水在線編輯:陶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