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呂寶林)省紀委1月23日通報了4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分別是:莊浪縣大莊鄉(xiāng)上李村黨支部書記張國勤等人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2年,張國勤與上李村村委會主任張明虎、文書張永來等人商議,虛報4戶危房改造戶,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2000元,全部用于村級產業(yè)路建設及村社道路擴建支出。張國勤、張明虎、張永來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臨澤縣新華鎮(zhèn)明泉村村委會原主任張豐收侵占殘疾人扶貧項目基礎母羊問題。2013年,張豐收利用職務之便,將明泉村實施殘疾人扶貧項目剩余的13只基礎母羊侵占,交由其父管護飼養(yǎng)。張豐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侵占的基礎母羊已按照采購價追繳財政。
古浪縣直灘鄉(xiāng)上灘村黨支部原書記金發(fā)明等人違規(guī)收取、私分低保金問題。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金發(fā)明與上灘村駝鈴子小組三任組長李良斌、劉智學、王玉慶,先后3次向該村6戶低保戶收取低保金41477元,其中,金發(fā)明個人保管17852元,與李良斌、劉智學以發(fā)放機井管理人員工資名義私分5080元;用于支付集體機井維修費用18545元。金發(fā)明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劉智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guī)收取、私分低保金已退還低保戶。
清水縣白沙鎮(zhèn)魯灣村黨支部書記張真祥等人亂收費問題。2015年3月,張真祥與魯灣村村委會主任李存琪、副主任魯小利、文書魯春德召開村“兩委”班子會議決定,從2014—2015年度評選出的魯灣村36戶冬春生活救助戶中挑選12戶農戶,按照每戶500元的標準收取費用共計6000元,用于村組購置喇叭、功放、麥克風等支出。張真祥、李存琪、魯小利、魯春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