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月7日凌晨,在市公安局桐向棟副局長、甘谷縣公安局李世和局長、尉仲明政委的正確指揮和市局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范朝林副局長的親自帶領下,甘谷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通過四個多月的縝密偵查,成功破獲一起特大販毒案,抓獲販毒犯罪嫌疑人1名,當場繳獲毒品海洛因410.84克。

2012年9月,禁毒大隊民警在審查吸毒人員時獲得重大線索:大像山鎮(zhèn)高橋村村民楊某某(男,漢族,33歲,有吸毒史)經(jīng)常往來甘谷與臨夏廣河之間,有重大販毒嫌疑。偵查人員遂對楊某某展開偵查,經(jīng)初步工作,逐漸掌握了楊某某販毒的部分事實,并于2012年9月正式對該楊立案偵查。2013年1月6日,在掌握楊某某從廣河購買大宗毒品準備運回甘谷進行販賣的確切消息之后,在市、縣公安機關領導的正確指揮下,偵查人員周密部署,果斷出擊,在天定高速公路甘谷收費站架網(wǎng)布控,于7日凌晨4時成功將購買毒品后返回甘谷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抓獲,當場繳獲毒品海洛因410.84克。
現(xiàn)案件辦理工作仍在進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