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天水訊(記者牛彥君)近日,天水市委組織部、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全面落實干部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和班子其他成員要帶頭落實年休假制度,并將年休假制度執(zhí)行落實情況列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業(yè)績考核。
《通知》要求,在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運行的前提下,結合干部職工意愿,對干部職工年休假作出統(tǒng)籌安排,安排干部職工按照就地就近原則輪流休假,要求主要領導和班子其他成員要帶頭落實年休假制度。《通知》明確,對確因特殊工作任務無法安排干部職工年休假的,須經本人同意,可不安排休假,單位須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支付工資報酬!锻ㄖ诽岢,要加強對干部職工帶年薪休假制度政策的落實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專項督查,并把年休假制度執(zhí)行落實情況列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