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0月23日電 香港高等法院日前頒下三項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占據(jù)九龍旺角區(qū)、香港島金鐘等多條道路,法院23日頒發(fā)書面判詞解釋理據(jù);高等法院法官潘兆初說,占領運動規(guī)模龐大,又持續(xù)多日,影響人數(shù)太多,運動有演變成騷亂的實際風險。
最高法院的判詞指出,在旺角的占領者阻礙交通要道,對公眾造成滋擾,并影響計程車司機的生計。
潘兆初說,無論占領人士自覺背后有多么高尚的原因,都不能成為反對法庭頒布禁制令的理據(jù)。他說,《基本法》保障示威集會權利,但沒有人可以完全漠視其他市民的利益,獨霸道路。
另外,金鐘中信大廈業(yè)主金蓬投資有限公司20日亦成功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示威者堵塞中信大廈的3個出入口和添美道與龍匯道交界,并容許業(yè)主移除有關地點的障礙物。
潘兆初指出,堵塞大廈的走火通道、緊急車輛通道、主要出入口,對大廈使用者和占領者的安全構成危險,因此頒下臨時禁制令。
對于近日有人明言不遵從,甚至在行動上違反法庭的臨時禁制令,香港特區(qū)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23日回應說,禁制令是嚴肅的法庭命令,臨時禁制令與正式禁制令同樣有效,收到禁制令的人應該履行。禁制令申請人在有需要時可再向法庭申請其他指引,包括要求警方作出拘捕。